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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猪场管理五项制度

发布日期:2009年4月16日      来源:区畜牧中心      作者



猪场隔离制度

一、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二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三、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六、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七、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消毒制度

一、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二、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猪的消毒,在出现个别猪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

四、加强终末消毒。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在猪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五、严格消毒程序。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

六、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消灭老鼠、割除杂草,填干水坑,防蚊、防蝇,消灭疫病传播媒介。

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

一、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农户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免疫程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间隔的时间等。

二、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体弱、有病、没到免疫年龄的猪,补栏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档案。牲畜W病免疫,孕猪2个月不宜免疫,但应在孕畜产后7天,仔猪满45日龄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免疫耳标,W病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有严重过敏反应,应备有肾上腺素等紧急脱敏药物。

四、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冷冻使用,油剂或水剂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保存。冻干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和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五、根据当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生猪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生猪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季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相关猪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六、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冷藏的条件下保存的产品。

猪场检疫与疫病监测处置制度

一、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猪必须经过调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猪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入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

二、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生猪群进行系统检查,观察生猪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有疫病发生,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

三、定期对猪群主要传染性疾病进行抗体水平监测,评价免疫质量,指导免疫程序制定,及时发现猪群中隐性感染者,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的监测工作。

四、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猪,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五、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六、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当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猪场免疫制度(程序)

时间

疫苗种类

免疫剂量

3周龄

猪瘟(疫区超前免疫)。(HC)

2头份

5周龄

猪肺疫、猪丹毒二联

1头份

6周龄

仔猪副伤寒

1头份

7周龄

伪狂犬(AD)

1头份

8周龄

猪瘟(HC)

3头份

9周龄

伪狂犬(AD)

1头份

10周龄

口蹄疫(FMD)

按说明剂量

22周龄

细小病毒(PPV)

1头份

23周龄

伪狂犬(AD)

1头份

24周龄

细小病毒(PPV)

2头份

25周龄

猪瘟(HC)

4头份

26周龄

口蹄疫(FMD)

按说明剂量

4-5月份

乙型脑炎

1头份

产前3周

大肠杆菌苗(K88K99)

1头份

产前4周

链球菌

1头份

产前5周

蓝耳病

1头份

产前6周

萎缩性鼻炎

1头份

产前7周

伪狂犬(AD)

1头份

产前8周

链球菌

2头份

产后3周

猪瘟(HC)

5头份

产后4周

细小病毒

1头份

产后5周

口蹄疫(FMD)

按说明剂量

每年2次

猪瘟(HC)

4头份

每年4次

伪狂犬(AD)

1头份

每年4-5月

乙型脑炎

1头份

每年2次

口蹄疫(FMD)

按说明剂量

全群

每年10月份

流行性腹泻

1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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