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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      来源:党政办      作者



汉区农局字〔2008〕16号

 

汉滨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区农业执法大队:

目前,春耕备耕在即,农资使用高峰期即将来临,为确保我区今春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按照上级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不法行为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资的安全直接关系农业生产的安全。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治理整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资生产经营户诚信守法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基本杜绝了重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随着农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加之市场管理的动态性,使农资市场仍然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假劣农资充斥的现象,对农业生产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威胁,尤其是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入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部分农资未能完全退出,对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及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各农资执法监管部门要从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搞好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迅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今春农资打假要突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检查。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必需品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种子,应做为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要针对生产经营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和失效变质农资产品的行为,经营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的行为,生产经营无产品标识或产品标识不全、不规范的行为,无证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同时要抓好源头种子、农药、肥料的质量抽检工作。

三、强化措施,各方配合,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担负起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要积极配合,提供线索,沟通情况。要加强同工商、公安、供销等部门密切联系,相互协作,综合运用市场准入,市场检查,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等各种管理手段,搞好本次农资打假治理工作。二是各执法工作人员要做到深入细致、有理有据、公正严格、文明执法、务求实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利用“3.15”及“科技之春”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打假宣传咨询及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假劣农资鉴别知识及认购注意事项有关知识的宣传培训,让经营户及农民消费者提高识假辩假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宣传、曝光,努力营造打假护农良好氛围。四是为便于接待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投诉热线:0915-3200392、3212622.

时下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农资打假刻不容缓,各农资监管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加强协作与配合,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的农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制假黑窝点,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对认定的违法事实要依法严办,决不姑息。整个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农业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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