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区农字[2008]17号
中共汉滨区农业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清理整顿全区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通知》(汉办字[2008]50号)和《关于开展全区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整顿工作的通知》(汉办字[2008]1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单位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和违规驾车行为发生,现就全局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车辆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上班和节假日期间无故使用公车到农家乐、茶楼、歌城、酒店等娱乐场所游玩娱乐。局要求单位车辆除工作需要外,一律停放在单位或指定车库。
二、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运行费用管理,不得超标超编配车,豪华装饰车辆,要建立加油、维修台帐,实行单车核算,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杜绝不合理支出,确保节约用车。
三、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近期市、区、局纪检部门将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公务用车规定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单位,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2008年9月1日